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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決定》結合中央八項規定的落實情況,明確提出要加快體制機制改革和建設,進一步健全改進作風的常態化制度,展現了黨中央狠抓作風建設、鞏固轉變作風成果的堅定決心,對人民群眾期盼優良黨風政風長期保持下去的呼聲進行了積極回應。
領導干部作風方面的種種問題,往往是積弊和頑疾,具有反復性和頑固性,抓得不緊、不實就等于白抓。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,關鍵是圍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,反對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、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,加快體制機制改革和建設,堅持經常抓、長期抓,做到善始善終、善做善成,確保作風建設成為一種常態、一種習慣、一種文化。具體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:
第一,健全領導干部帶頭改進作風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機制,完善直接聯系和服務群眾制度。實現改進作風常態化,關鍵要看各級領導干部能否堅持帶頭改、帶頭抓。要建立健全領導干部作風建設責任制,督促領導干部帶頭改進作風、聯系群眾,堅持一級做給一級看,一級帶著一級干,用做出樣子代替喊破嗓子,切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。要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機制,引導領導干部自覺到群眾中去,從人民群眾偉大實踐中汲取智慧和力量,堅持問政于民、問需于民、問計于民,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,按照群眾意愿改進工作,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。要完善直接聯系和服務群眾制度,廣泛開展干部下基層活動,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,實現干部聯系群眾的常態化。
第二,改革會議公文制度,著力改進會風文風。會風文風是黨的工作作風的集中反映。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、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,明確要求精簡會議活動、精簡文件簡報,從中央做起,帶頭減少會議、文件,改進會風文風。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中央的要求,進一步改革會議公文制度,堅決杜絕文山會海。要完善會議管理制度,執行財政部等三部門印發的《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》,嚴格會議審批,切實減少會議活動,控制會議規模、時間、經費,提高會議效率。要改進公文制度,控制發文規格,壓縮文件數量,倡導清新文風。要通過改進會風文風,引導領導干部把主要精力集中到講求工作實效,降低行政成本,提高辦會、辦文和辦事效率上來,不以會議落實會議、文件落實文件,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。
第三,健全嚴格公開的財務預算、核準和審計制度,著力控制“三公”經費支出和樓堂館所建設。“三公”問題和樓堂館所建設,管住經費是源頭、是關鍵。要加強“三公”經費預算編制與支出管理,加強“三公”經費審批、指標控制和報銷管理,穩步推進“三公”經費支出公開,嚴格控制和壓縮“三公”經費。要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》,加強對樓堂館所建設資金的財政財務管理,嚴格預算審核、資金使用監督和決算審批,把好樓堂館所建設的資金關。要健全審計監督制度,加強“三公”經費和樓堂館所建設經費使用和支出結構、數額、比例的監管,督促被審計單位強化內部控制和財務管理,切實發揮審計“免疫系統”作用。
第四,完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,著力糾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風。從嚴治黨,關鍵是從嚴治吏;改進作風,首先要整頓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。要進一步嚴明組織人事紀律,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,實行選人用人嚴重違紀問題專項檢查制度,加大對違規用人問題的查處力度,對跑官要官的,發現一起,查處一起。要建立倒查機制,按照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》及相關規定,對違規失職者嚴格進行責任追究,堅決遏制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。要繼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強化顯規則,遏制潛規則,打破關系網,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。
第五,改革政績考核機制,著力解決“形象工程”、“政績工程”以及不作為、亂作為等問題。培養好作風,凝聚正能量,要注重用好政績考核這個“指揮棒”。要堅持正確的政績考核導向,引導領導干部堅持科學發展觀,樹立正確的政績觀,進一步推動作風轉變。要完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,堅決破除唯生產總值的政績導向,把民生改善、社會進步、生態效益、作風轉變等指標和實績作為重要考核內容,從“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”全方位考評領導干部,既看能力又看作風,既看發展又看基礎,既看顯績又看潛績。要健全民主考評機制,把群眾滿意度作為考評干部的重要標準,真正實行“問績于民”。同時要真正用好問責制度,對不作為、亂作為行為造成惡劣影響、導致嚴重后果的,必須堅決追究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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